5月17日,福冈,一起交通肇事案正在判决。
根据《读卖新闻报道》,日本福冈高等法院日前判决交通肇事的被告今林大“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成立,获判有期徒刑20年。

被判刑的肇事者今林大
今天出差(2天)回来,发现网站已经打不开,去了IDC网站一看,竟然把机房所有80端口(网站端口)全部封闭,必须站长上传身份证以及域名,网站相关信息,经IDC人工审核后予以开通....新的一轮网络文革开始了.....以下文章转自A5.....
最近封网已经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正常健康发展,很多媒体也拼命的夸大网络色情的宣传。 导致很多电信企业害怕承担责任,直接一封了事。痛苦不堪的是广大的网民和站长。而没有人来关注这些人的利益损失。很多网站在千辛万苦的过程中才做起来,更多的人把网络的便捷当做一个创业的平台,最便捷的生活工具。 而今天再打开网站,不是打不开,就是解析停止。这次互联网的浩劫,更看成是某些部门的不作为,一刀切思想。
处理色情网站,非法网站,并不是很难的事情,设置一个长效的举报机制,确认为色情,就通知idc商给关闭,这本无可厚非,而一旦色情网站被曝光出来,就大面积的封停ip。这是旧社会的株连九族的制度。没想到在21世纪的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存在。这反映了在党中央和谐领导下的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怕事行为。直接一关了事,再没有比切断服务器的ip接入更简单的事情了。一个按钮,数千数万的网站立即死翘翘。
这些正当网站站长和网民的权益谁来维护,没有人,也没有人在这个社会大肆封杀色情网站的主调上 做一点点的权益维护方面的建议。没有,在这个媒体多如牛毛的时代,大家都在纷纷迎合,纷纷拽到一个色情的尾巴来 以致看到 一个 SEX AND CITY 欲望都市 都当做色情来处理了。这样的严重的荼毒生灵 愚弄互联网的行为会在20年后成为历史的笑柄。而这20年前这些被无辜侵权的人的利益,谁来弥补?
工信部的“应预装”实则还是传统的管制型思维在起作用。而所谓供“全社会免费使用”,实则也是纳税人自己埋单。这种以行政强制来推行的软件捆绑,是以行政招标的名义行产品垄断之实。对于其他同类软件而言,“绿坝-花季护航”在个人电脑中的捆绑行为,符合不正当竞争的所有特征。
王琳 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原标题:绿坝别“拦截与过滤”了依法行政
7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出厂前“应预装”一款名为“绿坝-花季护航”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而进口计算机在我国销售前也被要求“应预装”该软件。据此前报道,“绿坝-花季护航”具备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控制上网时间、查看上网记录等功能,工信部等几部委使用中央财政资金买断其一年服务供全社会免费使用。目前,这款软件的国内装机总量已超过5000万套。
对于工信部而言,预装上网过滤软件似乎只是一纸通知的事。但在今天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时代,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具备合法性。对于数以千万计的电脑用户而言,如果“强制”预装上网过滤软件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限制他们使用自己合法私有财产的部分功能。虽然“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确实可能有利于保护青少年健康上网,但如果“何为色情”,“何为不良”不能准确定义,“绿坝-花季护航”的“拦截”与“过滤”行为则不可避免将伤及无辜的网络信息源。
而“控制上网时间”有些类似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都涉嫌对公民财产权的部分剥夺。一个事涉数以千万计普通公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在出台之前居然没有以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民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也正因为预装上网过滤软件事关民众的财产权、隐私权及对商品的自由选择权等,对已是既成事实的《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我们仍须进行合法性追问。
首先要追问的是,工信部如此大手笔撒钱是否合乎政府财政支出的程序正义?从报道中可知,所谓供“全社会免费使用”,实则也是纳税人自己埋单,因为工信部等几部委使用中央财政资金4170万元人民币买断这套软件的一年服务。照工信部推行“绿坝-花季护航”的决心,应该不会只用一年就撤退,下一年度是否还要花费数以千万计的巨额资金购买软件服务?这样的大手笔,是否需要列入政府预算,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从维护公众权益的角度看,敦请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人代会或常委会会期上明确提出质询,并对此项花费予以讨论。从几大门户网站设置的投票调查来看,反对在个人电脑上安装此类软件的网民远远超过了支持者。这些反对的声音,也是真实且明确的民意诉求,人大代表与工信部都不可视而不见。
还需追问的是,为何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计算机都要安装的是“绿坝-花季护航”?报道中说,几部委是在通过全面的评测工作后,才确定了2款技术、性能和功能最好的软件,即图像过滤软件“绿坝”和文字过滤软件“花季护航”,组合成“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如果是为满足行政办公需要的行政招标行为,评测也好,招标也好,政府可以依法自主确定。这类软件如今是要安装在个人电脑上,就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并尊重公众的自由选择权。应当承认,确有部分家庭对能够实现“拦截色情内容、过滤不良网站”的软件有需求。只是这种需求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来实现,而绝不应以行政招标的名义行产品垄断之实。这种以行政强制来推行的软件捆绑,还需接受《反垄断法》的拷问。对于其他同类软件而言,“绿坝-花季护航”在个人电脑中的捆绑行为,也符合了不正当竞争的所有特征。
从比较法上看,上网过滤软件并非新鲜玩意。但欧美国家无一例外地是向民众“推荐”这些软件。工信部的“应预装”实则还是传统的管制型思维在起作用。我们常说政府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多一些“推荐”,可能就会多一些民意支持。一味强制性的“应该怎样”,将会带来民意的反感。在多数电脑用户都对这一软件的作用并不认同时,它要实现本旨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应预装”,就会有自行反安装。在电脑“重装系统”都日益变得傻瓜化之后,还有什么“应预装”能够实现“应使用”?
吊诡的是,昨天深夜,新华社报道说,工信部考虑到不同层次用户的实际情况,软件运行环境对计算机配置要求低于目前市场主流产品,并可由用户自行选择安装与否,同时对用户上网行为不进行任何监控,也不搜集任何用户信息。这与《通知》中的“应预装”和“对于逾期未预装、不按时上报、虚假上报和拒不上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责令其限期补报或改正”的说法大相径庭。但愿这些《通知》中没有的新内容能够体现在《通知》的具体实施中。
1998年美国出台《儿童在线保护法案》:任何商业网站,如果发布对未成年人有害的内容,负责人将面临六个月的监禁。由于颇具争议,这部法律并未执行。2009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该法违宪,未来将不再有效。对此,著名的“美国公民权利联盟”评价道:
真的不知道现在有什么是可以吃的了.....唉..
导语:假冒不伪劣是现在制假贩假的新趋势,目前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部门只对流通领域内的食品是否合格进行严格管控,但对这种新型的假冒不伪劣现象,暂时没有更加有效的管理措施。
“你说的情况绝对没有。”北京市工商局宣传中心的工作人员斩钉截铁的说。这位眼光犀利、喜欢反问的工商人员并不希望大家知道他的姓名,在被问起北京城郊结合部是否存在大量制贩假食品的窝点时,他反问道:“什么叫假食品?我们这里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产品的说法,近几年来,我们抽检的食品合格率都达到了99%左右。”
但戴玉龙却不这么认为,这个专门制贩假冒食品的“二号”商人,有着另一种不为人知的视野,他说,北京从四环开始,到五环、六环,以至六环以外的边缘地域,是造假黑作坊的藏身之地。大量的制假贩假的窝点就隐藏在各村落的独门小院里。他们制造假冰棍、假水饺、假老干妈、假红星二锅头等食品、饮品。更令人胃感不适的是,有些黑心商人把质量低劣或卖剩下的烂猪肉,摸上羊油做成羊肉卷,卖给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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